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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城县人民法院重视诉前调解工作 ,通过“小入口”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,坚持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,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升温加速。今年上半年,该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655件,其中仅物业合同类纠纷转入诉前调解405件,调解成功273件。
“我就是不想交物业费,垃圾清理及业主要求响应不及时不满意,说了很多次了都不改进,不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”在方城法院诉前调解室,舒某略显激动的说到。
“小区物业我们一直是履职尽责,严格按照合同执行,其他业主对我们服务相当满意,总有几个业主不交物业费让我们也很苦恼”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道。
事情缘于2024年2月,一起物业合同类案件,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舒某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费、公摊电费、垃圾处理费等3542元及违约金1063元。
当事人双方争议标的不大,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较长、程序较复杂、成本较高。方城法院立案庭征求双方意见后,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。
调解一度陷入僵局,双方争执不下。特邀调解员从合同文本出发,详细地分析各方应尽的义务及违约责任,理清事实,分清是非,找出矛盾的症结点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指出物业公司是服务广大业主、维护业主权益的企业,服务质量不到位应进行整改,业主应按照服务合同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。物业公司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推动服务专业化、规范化、优质化,舒某坦言,现在资金有些困难,这才出现了上述争吵的一幕。
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,舒某在一周内将物业费如数交纳。该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,为企业减负,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。
据悉,方城法院为充分发挥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作用,不断提升诉前调解质效,始终把商事纠纷诉前调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。积极开展“总对总”在线调解工作,先后对接了总工会、商会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妇联等10家机构,实行“法院+工会”、“法院+商会”等模式,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,涉营商环境案件,优先受理、优先调解,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,为企业节约了资源、降低了成本,推动县域法治建设和诉源治理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(供稿:张红卫 程远景)